【本報綜合報道】台媒周日報道,高雄市一間公司因在中國大陸製的衞生巾包裝上,標示「Taiwan(台灣)」等字眼,被指控企圖誤導消費者,檢方依虛偽標記罪嫌起訴陳姓負責人。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,廠商在實體和網絡頁面均有標註衞生巾產地,故判陳男無罪。
稱有寫明大陸生產
判決指,涉事公司在台銷售的衞生巾產品均在大陸製造,檢調曾在2020年查獲該公司偽造產地,陳男當時供稱大陸包裝廠疏失,沒貼上產地標籤並獲得檢方採信,最後以無犯罪意圖不起訴處分。事隔兩年,陳男再被發現商品涉嫌產地標示不實,包裝上仍寫有容易誤導消費者的字眼,遂遭依妨害農工商罪嫌送辦。
陳男辯稱該批衞生巾進口到台灣就沿用舊包裝袋,但會加上標籤,且會在通路上明確寫明為大陸生產,貨物外箱亦標有「Made In China(中國大陸製造)」,並未欺騙消費者。法官勘驗發現,包裝袋確實貼了相關標籤註明產地,最終以無法認定陳男有欺騙意圖,判定他無罪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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