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報訊】一名香港大學男生被指在護理系學生會迎新營中,涉嫌兩度觸碰一名女新生,因而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普通襲擊罪,他不認罪,經審訊後,案件昨於粉嶺裁判法院裁決。裁判官指,未能肯定非禮女事主的就是被告,也未能肯定被告的另一行為屬普通襲擊,因此裁定被告兩罪均不成立,獲判脫罪。
涉案20歲被告鄧皓然,報稱是學生。他被控於2023年8月20日,在元朗大棠山道保良局賽馬會大棠度假村活動室非禮女子X,另被控於8月21日,在同地宿舍客廳襲擊女子X。承認事實指,香港大學護理學會於2023年8月20日至22日舉辦迎新營。
女事主X在審訊期間於屏風後作供指,8月20日在迎新營內玩「火車捐山窿」時,感到有人從後伸手到她兩邊腋下,向下掃至臀部附近位置,手指觸摸到她胸部。X當時以為是相熟朋友「玩吓」,後來才知被人非禮。X又指,被告翌日談及與性相關話題時,借她的手臂示範如何挑逗女子。
證據不足以辨認出犯案
就「火車捐山窿」事件,裁判官昨裁決時指,事發短短數秒,而事主友人靠背影來辨認疑人身份,而事主友人所描述的疑犯特徵不太特別,認為無法肯定是被告犯案。就另一次事件,裁判官指,事主並沒拒絕借出手臂示範,亦沒有面露不悅,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,證明行為構成普通襲擊。案件編號:FLCC 1451/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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